卖场经营面积大、易燃物品多特点,不慎极易有火灾,火势蔓延迅速;电气设备繁多;市场,卖场内部电气设备品种数量繁多,线路铺设错综复杂,加之每日使用时间长,容易发生用电超负荷、短路及照明灯具烤燃可燃物引发火灾的事故。
来往人员出入频繁;商场、卖场往来人员多,出入频繁,不易控制,如人员有乱丢烟头或携带火种、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。
营业期间违规动火;有些卖场更新改建时,需使用电动工具易燃油漆,甚至营业期间违规明火作业,其火灾危险性较大。
消防设施维护不善部分商卖场对消防设施、器材管理维护不善,损坏、挪用、遮挡现象严重,个别卖场还存在擅自关闭、停用消防设施,致使发生火灾时,不能发挥作用。
防火措施对于商场、卖场管理人员来说:商场、卖场消防检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明确消防管理人员,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。
商场、卖场应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划分区域,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建筑。
商场、卖场应当保持消防车通道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,严禁违规占道经营;严禁在商场、卖场内楼梯间、走道、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、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,并保持完好有效,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,每月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。
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进行装修、装饰、改造施工,需要动用明火的,应按规定经过审批,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现场看护。
加强安全用电管理,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,严禁使用“三无”电器产品,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,严禁超负荷用电。
商卖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;营业结束后,必须及时巡查,消除遗留火种,清离留宿人员,切断营业、照明无关电源。
商场、卖场应建立专职消防队、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,配备相应人员和消防器材,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。
在进入商场、卖场前,大家要注意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,不要在商卖场内吸烟、使用明火。
应留心逃生疏散路线图,记住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及灭火器位置,以便火灾发生时及时逃离和灭火。